8 CNG加气工艺及设施 8.1 CNG常规加气站和加气母站工艺设施 8.1.1 天然气进站管道宜采取调压或限压措施。天然气进站管道设置调压器时,调压器应设置在天然气进站管道上的紧急关断阀之后。 8.1.2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计量装置。计量准确度不应低于1.0级。体积流量计量的基准状态,压力应为101.325kPa,温度应为20℃。 8.1.3 进站天然气硫化氢含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车用压缩天然气》GB 18047的有关规定时,应在站内进行脱硫处理。脱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脱硫应在天然气增压前进行。 2 脱硫设备应设在室外。 3 脱硫系统宜设置备用脱硫塔。 4 脱硫设备宜采用固体脱硫剂。 5 脱硫塔前后的工艺管道上应设置硫化氢含量检测取样口,也可设置硫化氢含量在线检测分析仪。 8.1.4 进站天然气含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车用压缩天然气》GB 18047的有关规定时,应在站内进行脱水处理。脱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脱水系统宜设置备用脱水设备。 2 脱水设备宜采用固体吸附剂。 3 脱水设备的出口管道上应设置露点检测仪。 8.1.5 进入压缩机的天然气不应含游离水,含尘量和微尘直径等质量指标应符合所选用的压缩机的有关规定。 8.1.6 压缩机排气压力不应大于25MPa(表压)。 8.1.7 压缩机组进口前应设分离缓冲罐,机组出口后宜设排气缓冲罐。缓冲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分离缓冲罐应设在进气总管上或每台机组的进口位置处。 2 分离缓冲罐内应有凝液捕集分离结构。 3 机组排气缓冲罐宜设置在机组排气除油过滤器之后。 4 天然气在缓冲罐内的停留时间不宜小于10s。 5 分离缓冲罐及容积大于0.3m3的排气缓冲罐,应设压力指示仪表和液位计,并应有超压安全泄放措施。 8.1.8 设置压缩机组的吸气、排气管道时,应避免振动对管道系统、压缩机和建(构)筑物造成有害影响。 8.1.9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,压缩机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。 8.1.10 压缩机组的运行管理宜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。 8.1.11 压缩机的卸载排气不应对外放散,宜回收至压缩机缓冲罐。 8.1.12 压缩机组排出的冷凝液应集中处理。 8.1.13 固定储气设施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5MPa。 8.1.14 CNG加气站内所设置的固定储气设施应选用储气瓶或储气井。 8.1.15 此条删除。 8.1.16 储气瓶(组)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,地上储气瓶(组)宜卧式放置。 8.1.17 固定储气设施应有积液收集处理措施。 8.1.18 储气井不宜建在地质滑坡带及溶洞等地质构造上。 8.1.19 储气井本体的设计疲劳次数不应小于2.5×104次。 8.1.20 储气井的工程设计和建造,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储气井口应便于开启检测。 8.1.20A 储气井应分段设计,埋地部分井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套管柱结构与强度设计》SY/T 5724的有关规定,地上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压力容器》GB 150.1~GB 150.3的有关规定。 8.1.21 CNG加(卸)气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加(卸)气设施不得设置在室内。 2 加(卸)气设备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0MPa。 3 加气机流量不应大于0.25m3/min(工作状态)。 4 加(卸)气柱流量不应大于0.5m3/min(工作状态)。 5 加气(卸气)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。加气机安全拉断阀的分离拉力宜为400N~600N,加气卸气柱安全拉断阀的分离拉力宜为600N~900N。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。 6 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。 8.1.22 储气瓶(组)的管道接口端不宜朝向办公区、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。不可避免时,储气瓶(组)的管道接口端与办公区、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之间应设厚度不小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实体墙隔墙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固定储气瓶(组)的管道接口端与办公区、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之间设置的隔墙,其高度应高于储气瓶(组)顶部1m及以上,隔墙长度应为储气瓶(组)宽度两端各加2m及以上。 2 车载储气瓶组的管道接口端与办公区、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之间设置的隔墙,其高度应高于储气瓶组拖车的高度1m及以上,长度不应小于车宽两端各加1m及以上。 3 储气瓶(组)管道接口端与站外建筑物之间设置的隔墙,可作为站区围墙的一部分。 8.1.23 加气设施的计量准确度不应低于1.0级。